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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:新的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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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文县,客观地讲,是一处挺富庶的大县城,可对于生平只去过北京天津的凤瑶来讲,县城再富庶也只是个县城。文县的火车站是一座小瓦房,出了火车站放眼一望,前方黑洞洞的,道路两侧也是绝无路灯踪影。

    凤瑶有些傻眼,可未等她傻眼完毕,后方的茉喜已经出了声音——茉喜抱着包袱跑回了火车站,声音甜美地和站内扫地的老头子一问一答,不但很快问出了县女中的具体地址,那老头子还支使他的儿子套了一辆小驴车,让儿子把两位女先生送到学校里去。

    凤瑶有点不好意思,懵里懵懂地还想拒绝,可话未出口,她已经被茉喜推上了驴车。这驴车是一辆平板车,拉车的驴臭烘烘的,赶车的人也吊儿郎当,并且总有话和茉喜说,没完没了地盘问她们的来历。凤瑶抱着膝盖坐在大板车上,就听茉喜信口开河,没有一句话是真的。而驴车在大街上直直地走了十多分钟之后一拐弯,赶车的儿子吆喝住了毛驴,然后回头告诉茉喜道:“到了!这儿就是中学!”

    茉喜把包袱扔给了凤瑶,然后很伶俐地纵身一跃跳下了驴车。人落了地,她的手却是伸出老长,暗暗抓紧了凤瑶的裤脚,“女子中学?”

    赶车人一点头,“没错,女中!这里头不是女学生,就是女先生。”

    茉喜手上使劲一拽,同时笑眯眯地向赶车人又道辛苦又道谢。凤瑶顺着她的力道伸腿也下了车,从衣兜里摸出了几毛钱想要给赶车人做辛苦费,然而拿钱的手抬到一半,又被茉喜握住腕子硬摁了下去。一边摁,茉喜一边向赶车人道了别。

    等赶车人赶着驴车悠悠走了,茉喜才扑挲着胸脯松了一口气,“这一路吓死我了,真怕他把咱们拉到荒郊野地里去。”

    然后她劈手夺过了凤瑶手中的几毛钱,“这么几步路,还给什么钱?往后你少穷大方,一毛钱都不许乱花!”

    凤瑶抱着包袱,因为底气不足,又担负着弄丢了大皮箱的罪过,所以无可奈何,只能是苦笑。苦笑之余定了定神,她见前方横着一扇小小的铁栅栏门,果然是个校门的模样,便鼓起勇气拉起茉喜,迈步向前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前来开门的校工——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——一边咳嗽气喘,一边给她们点了一只小灯笼照路。茉喜一手提着灯笼,一手拉着凤瑶,跟着老头子穿过了一小片操场,到达了两排砖瓦房前。老头子停下脚步,含糊不清地吆喝了一嗓子,一间房屋内立时摇摇曳曳地生了光亮,随即房门一开,有人擎着一根红蜡烛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是北京来的白凤瑶女士吗?”那人且行且问,看体态是个年轻女子,嗓音也是甜美清脆。

    凤瑶听了问话,立刻急切而又中气不足地答道:“是我……”

    未等凤瑶把话说完,那人就嘻嘻地笑了,“原来真是密斯白——我叫你密斯白可好?”

    话音落下,她已经走到了茉喜和凤瑶的面前。凤瑶这一天过得混乱艰难,导致她此刻头脑发昏,简直要说不出整话,而茉喜定睛一看,则是不由得吃了一惊——面前这人身材窈窕,留着两条大辫子,从哪方面看都是个大姑娘的模样,唯独一张面孔不但黄瘦,而且还笑出了许多细纹。那红蜡烛的光芒自下向上映照着她,衬得她一张脸上光影与沟壑交织纵横,真有几分喜气洋洋的鬼相。

    此老姑娘虽然鬼气森森,但态度是真热情,自称名叫莫佩兰,已经做了十年的国文教师,到这学校里也有了五年的光阴。凭着一根蜡烛的光明,她轻车熟路地把茉喜和凤瑶往后方一排的砖瓦房前引领。

    据莫佩兰讲,本来她们这里是不缺少教师的,可是天有不测风云,教授英文的、二十出头的密斯孙上个月嫁了个军官当阔太太去了,学校里面便闹了空缺。而这学校各方面都比较马虎,比不得大学校的规矩严格,凤瑶虽然连张高中毕业的文凭都没能得到,但举荐她的那位先生做了保证,说她七岁便入了美国学校,对于英文一道,堪称是下过幼功,让她当个中学一、二年级的英文教师,定然是毫无问题。

    因着对方的保证与面子,校长才决定接收了凤瑶,又因为莫佩兰是教师中最老成的,所以校长将接待安顿新教师的工作,也全盘地交给了她。

    莫佩兰一路且行且说,说到宿舍门口了,才忽然想起了正经事情,“咦?不对呀,学校只聘请了密斯白一个人,那么这位小姑娘……”

    这回不等茉喜回答,凤瑶抢着开了口,“她是我的妹妹,我们家里……家里出了一点变故,把她留在家里无人照顾,所以我就把她也带了来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她思索了一瞬,然后立刻又补了一句,“我们虽然是两个人,但和一个人也是差不多的。床铺不够的话,我们在一张床上挤一挤也行。至于她平日的饮食,也由我们自己负责,绝不会给学校添麻烦。”

    莫佩兰听了这话,格外留意地又细看了茉喜一眼。茉喜低眉顺眼地垂了头,作老实丫头模样——进门这一关是最要紧,她须得审时度势,争取能够顺顺利利地在凤瑶身边挤个小窝。

    凤瑶也很紧张,如果莫佩兰搬出学校的纪律,硬是不许茉喜留下居住,那么,她想,自己就得设法另找房子了。反正不能丢了茉喜不管,至于要管到哪一天,她没细想过。

    莫佩兰先生虽然形象诡异,夜里看着,尤其像是借尸还魂的厉害家伙,然而心肠似乎是很柔软,起码是没有搬出校规驱逐茉喜。不但不驱逐,她在把二人引入宿舍之时,还笑道:“本来这一间屋子,是应该分给两位教师居住的,但是如今房间宽裕,所以你们就暂且放心地住,如果将来有了变化,我们再设法就是了。只是被褥只有一套,还是先前的教师留下来的,这怎么办?”

    凤瑶立刻开了口,“一套足够了,我们……实不相瞒,我们两个人这一趟来,也是第一次出远门,在火车站被人偷去了行李箱子,所以现在真是——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她打了结巴,因为既不想对着陌生人诉穷诉苦,又想解释解释自己为何只带了个大包袱便奔了来,“真是——”

    不等她思索出下文,茉喜以标准的一鞠躬替她收了尾,“谢谢莫先生,我俩挤一张床。”

    莫佩兰慈眉善目地笑了笑,不再多说,只对着凤瑶又点了点头,“那么,两位密斯白,请休息吧。早上有现成的热水可以用,招呼一声老妈子就能给你们送来。校长是十点左右来办公,所以你们不必急,睡个懒觉也可以的。”

    凤瑶口中答应,恭而敬之地把莫佩兰送出了门。

    教师宿舍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小屋子,屋子在小的同时又能空荡,可见里面没有几样正经家具。两张小床相对而立,各自靠着一面墙壁,一张床是光秃秃的平板床,另一张床带着床架子,挂了一副灰蒙蒙的破蚊帐。

    凤瑶是被老妈子和小丫头伺候大的,她此刻把大包袱放到了平板床上,想要动手干活铺床,可是愣眉愣眼地对着蚊帐看了看,她看那蚊帐都被灰尘蒙成了灰色,必定是一动一冒烟,故而一时失了主意,不知道自己这活应该从何干起。

    没等她思考出个眉目来,茉喜推了她一把,告诉她:“你到一边站着去,别碍事!”

    茉喜脱了外面的小夹袄,又把两条大辫子拢到脑后挽了个髻。在白家有吃有喝无所事事地活了五年,她总以为自己脱胎换骨,已经和先前那个大杂院里的野丫头不甚一样;然而如今吃喝没了,事也来了,她挽起袖子走向破床,心里藏着一股劲儿,发现自己竟然在一瞬间便恢复了原形。

    她的原形依然是细胳膊细腿的小身量,然而力大无穷。撩开蚊帐抱出被褥,她开了门走出去,在寒冷的夜风中奋力地抖灰。沉重的棉被被她迎风抖得啪啪作响。将这来历不明的被褥略微收拾干净了,她回屋铺好了那张仿佛是更结实些的平板床,又让凤瑶把包袱解开,从包袱里掏出了一叠白底粉花的大花布。这块布当初本来是要放进大皮箱里的,因为皮箱实在是过于饱满,所以才把它发配进了包袱,也正是由此,这一样好东西才得以留存了下来。把这块花布当成床单铺好了,茉喜让凤瑶上床歇着,自己咣当一声推了门跑出去,不出片刻的工夫,居然端回了一盆还冒着热气的净水。

    凤瑶看傻了眼,感觉茉喜真是无所不能,自己在这方面是万万不如她。而茉喜放下水盆之后又出了门,这一回再回来,她拎回了一大壶凉开水。

    两人洗漱一番之后,挤着钻进了被窝。茉喜扯过棉被一角嗅了嗅,然后安慰凤瑶道:“这棉被挺干净,也挺厚,摸着像是新棉花。原来盖它的人肯定是个大姑娘,这被上还有一点香味呢。”

    凤瑶使用着陌生人的被褥,心中本是有些嫌恶,听了茉喜的话,她不由得转移了注意力,“是不是密斯莫提过的那位密斯孙?”

    茉喜背对着凤瑶躺着,后背贴着凤瑶的胸膛,感觉很温暖,“嫁给大军官的那个?可能是。”

    然后她暗暗地想:“我要是明天就能嫁给万嘉桂,今天我也可以什么都不要。也不知道这个姓孙的嫁了个什么军官?再好也比不过他吧?肯定比不过,比他更好的人得是什么样儿啊?想象不出。”

    茉喜有滋有味地想着万嘉桂,她估摸着万嘉桂肯定不能就这么和凤瑶断了关系,肯定还得找过来,不过是个早晚的问题。到时候他一旦来了,自己第一眼怎么看他,第一句怎么说他,都得考虑周全。机不可失,失不再来,这一回再不把他迷到,自己干脆跳井去得了。

    翌日上午,凤瑶去见了校长,然后下午便到教室,上起了第一堂课。

    校长约有四十几岁的年纪,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姑娘,不过“慈眉善目”四个字是凤瑶说的,茉喜远远地看了她一眼,见她穿着一身朴素衣裙,戴着一副金丝眼镜,斯文归斯文,可是并没瞧出哪里慈善。到了下午,她鬼鬼祟祟地躲藏到了教室门口。教室也是几排整整齐齐的砖瓦房,校长和本校的几名英文教师和学生们坐在一起,要以此考察凤瑶的水平与口齿。茉喜竖着两只耳朵站在门外,心想凤瑶讲不好就讲不好,学校不要她,自己就和她另找活路去!

    然而凤瑶站在讲台上,虽然起初是面红耳赤的,但并没有羞怯到出乖露丑的地步,而且一口英文的确是说得漂亮,和英国人是一个味儿。讲过了二十分钟,她渐渐镇定了,一镇定,她就恢复了往昔落落大方的沉稳态度,红脸也白皙了,脸上甚至隐隐地有了一点笑容。

    茉喜虽然一个英文单词也听不懂,但是细品着凤瑶的语气声音,她攥着的拳头渐渐松了。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心上的热汗,她无声地吁出了一口气,知道凤瑶这一碗教员饭,应该是能够端稳当了。

    果然,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凤瑶得到了笔墨课本,每天都要早起去上课,月薪也定妥了,是每月十五元钱——今年是这样的待遇,到了明年,薪水还会增长。

    十五元钱,多是不多,可养活两张姑娘的嘴是足够了。茉喜撺掇凤瑶去向校长提出申请,先预支她一个月的薪水,拿回来买棉花买布做棉袄,可凤瑶不肯,因为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茉喜没法押着凤瑶去见校长,无可奈何,只得从包袱中刮下了仅余的几块钱。白天凤瑶去上课,她便打着买棉花买布的旗号,野马一般地跑出去了。

    在繁华的一方面,文县虽然不能和北京城相比,但也是个四通八达的富庶大县城,足够茉喜野逛的,尤其是因为手中拮据,所以她逛得尤为细致,买一卷子小花布,她能把全城布店里的存货全点检一遍,上至绫罗绸缎,下至棉布土布,全要被她用手指头搓了又搓、捻了又捻。伙计们都很和气,笑眯眯地看着茉喜,没有要往外撵人的意思。

    茉喜走遍全城,末了买来了一包棉花和一卷子很细密的青布——凭着她手里的那几个钱,能买到这两样已经算是奇迹。及至下午回了学校宿舍,她也不等凤瑶下课,自己便抱着棉花和青布去隔壁房间串门子去了。

    及至凤瑶下了课回来,青布摊在床上,已经被剪裁出了形状。茉喜扯下了另一张床上的破帐篷,蹲在那张床上絮棉花。抬头见凤瑶回来了,她随即又低下了头,一边忙碌一边说道:“正好,我絮你缝,你针线活比我好。”

    凤瑶走到床边看了看青布的尺寸,立刻发现了问题,“怎么只有一套?你的呢?”

    茉喜摇摇头,“那几块钱不够置办两件棉袄的。先给你做,等你发了薪水,再做我的。”

    凤瑶转向了茉喜,“现在外面一天比一天冷,再过一个月就是隆冬了,你怎么等?不冻死了?”

    茉喜哼了一声,“谁让你脸皮薄,不敢去预支工钱?看箱子你看不住,工钱你也不好意思拿,我不冻着我怎么办?我偷去抢去?”

    凤瑶很坚决地摇了头,“不行,茉喜,不行。我身上的衣服厚,还能挺一挺,你——”

    茉喜不耐烦地一晃脑袋,“得了!你都是当先生的人了,站在讲台上哆哆嗦嗦,丢不丢脸?你甭管了,冷不冷的我自己心里有数,肯定不能傻冻着就是了!”

    茉喜托隔壁的美术教员帮自己剪裁了棉袄料子,并且向对方请教了许多缝纫知识。她很聪明,一听就懂,然而没有耐性,并且坐不住。潦潦草草地絮好了棉花,她正想把其余活计全推给凤瑶,不料房门一开,一个笑眯眯的老脑袋伸了进来,正是莫佩兰。

    莫佩兰是来招呼凤瑶和茉喜去膳堂吃饭的——校内的膳堂负责教员们的一日三餐,只要教员们肯在每个月的月末交四块钱。凤瑶因为是在月末来的,所以这个月只要出一块钱就可以,加上茉喜那一份,是两块钱。

    四块钱管一个月,那伙食自然是极其的不高明,但是聊胜于无,比饿着强,也比自己开火烹饪方便得多。凤瑶吃了一个多礼拜,本来就瘦,这回更瘦了;茉喜却是不挑剔,饭菜越糟糕,她吃得越凶猛,因为恐慌——她从三岁开始挨饿,一直饿到了十岁。经历过了这样一种饿法的孩子,往后就很难再吃饱了。

    她知道自己吃得多,所以格外地沉默,悄悄地吃,不显山不露水,一顿吃出三个人的量,吃了一个多礼拜,居然没有人发现。

    此时见莫佩兰来了,茉喜抽抽鼻子,仿佛已经嗅到了热腾腾的馒头香气,慌里慌张地跳下床,她正要拉扯着凤瑶往外走,不料莫佩兰见了床上的布料棉花,竟是饶有兴味地走了进来,“呀,这是谁要做新棉袄?”

    凤瑶红了脸,因为她比茉喜大两岁,是茉喜的姐姐,当姐姐的穿新棉袄,让妹妹冻着,简直骇人听闻。

    茉喜实话实说地作了回答,因为自己此刻是真穷,遮掩也是无用。莫佩兰听了这话,当即转身走了,片刻之后回了来,她给了凤瑶十块钱,“你不要推辞,权当是我借你的,只是我不要利息,我也不急着用钱。你明年还我也罢,后年还我也罢,全没有关系。”

    说这话时,她含笑注视着凤瑶的眼睛,满脸都是真情实意。凤瑶看了茉喜一眼,见茉喜没有反对的意思,便含羞带愧地接下了钱,又喃喃地道了许多声感谢。而莫佩兰拉着她的手不住地摇晃,意思是让她不要客气,茉喜站在一旁,见前方这位密斯莫虽然的确是热情善良,然而自从进门之后,一双眼珠子就没离开过凤瑶的面孔,便感觉有些奇异,可又挑不出毛病。

    吃过晚饭之后,凤瑶回了房,把那十块钱交给了茉喜。

    茉喜揣好了钱,然后蹲在门旁,伺候一只小小的洋炉子。等到炉火能够散发出些许热量了,她起身走到凤瑶身边,见凤瑶蹲在地上,正伏在空床的床板上写字。一张稿纸已经写满了,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在了一旁。

    茉喜也蹲了下来,给她剔了剔旁边油灯的灯芯,“别写了,天亮再写吧。”

    凤瑶小声说道:“还差几个字就写完了。这是给天津万家的信,今天写完,明早好邮寄出去。”

    茉喜一愣,“你不是不去他家吗?怎么又写起信了?”

    凤瑶叹了口气,“不去归不去,可是既然没有真正解除婚约,那就没有忽然一刀两断的道理。不管怎么说,万家的确是派人过来接过我了,对我也不算是彻底地不闻不问。我如今在这儿安顿下来了,也就理应向万家报一声平安。”

    “那万家要是又让你去呢?”

    凤瑶摇头,“我不去。万家若是真有心帮助我,自然有合适的办法。我不能跟着个管家登他家的门。”

    “那要是万大哥也让你去呢?”

    凤瑶的目光直了一下,随即低下头,握着一根自来水笔继续写字,“别提他了。我和他其实只相处过十几天而已,日久见人心,十几天,能看出什么来呢?”

    然后小心翼翼地拧好了笔帽,凤瑶拿起信纸吹了吹,见墨迹干了,便起身弯腰揉了揉膝盖。起身抬眼一看面前的茉喜,她勉强笑了一下,又抬手在茉喜的脑袋上轻轻一弹,想要逗她。

    茉喜果然笑了,万嘉桂喜欢这么逗她,凤瑶也喜欢这么逗她。偏偏又这样地巧,这两个人都是她的至爱。

    翌日上午,茉喜抽空出去跑了一趟邮局,替凤瑶寄出了那封信。而不过三两天的工夫,那封信如期地躺到了万老爷的书房桌上,并且张了封口,尽数吐出了它那两张内容。

    万老爷和万太太虽然认为“明哲保身”四个字乃是至理,然而读过这一封信之后,双双都有些羞惭,也感觉自己前些时日冷血得过了分。白家的大小姐他们是见过的,真是花朵一般的娇贵人物,让这么个人物跑去了个几百里外的小中学里当女教员,可见白家大小姐真是走投无路了。这么走投无路还不肯到天津来吃一碗安生饭,也可见这姑娘是个有心劲的,并不是棉花包。

    万老爷和万太太商量着,有心亲去文县把凤瑶接回来,可是转念一想,又感觉不好,因为凤瑶的身份乃是他们家的准儿媳,并且是个穷困潦倒的准儿媳。对待这么一位空手出嫁的准儿媳,他们两位老人家有必要亲自出面吗?一旦亲自出了面,是不是会折了长辈的威严?尤其是万太太心中不忿——怎么着?婚还没结呢,婆婆就要先向儿媳妇服软了?

    对于凤瑶的不合作,老两口子一方面有一点隐隐的尊敬,另一方面又有一点不满意。他们要的是儿媳妇,而不是坚贞不屈的志士,志士是越硬越好,儿媳妇则是越软越妙。

    最后,还是万老爷有了主意。万老爷一方面回了一封信,还是劝凤瑶赶紧辞了职业到天津来,同时他八方打听,想要探出长子的下落——次子和长子一样,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,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,所以他老人家须得亲自出马,设法在中原地带找到自家老大。

    等把老大找到了,万老爷想,让老大出面,去把白家的倔丫头接回来。横竖他们是小两口,老大接她也是理所应当。

    万老爷有两个儿子,长子嘉桂不知是随了哪一位先祖,从小便怀揣着一颗武人之魂。然而逢了当今这个世道,只能是求学东瀛,投军北洋。而万家和白家一样,全是前朝的遗族,对北洋军阀们相当有意见,所以万嘉桂虽然也干出了几分骄人的成绩,但万老爷表面欢喜,其实心中不但不以为荣,甚至还觉得他是自甘堕落——好端端的大少爷不做,跑出去扛枪当丘八。

    长子生得人高马大,不易控制,只得由着他去;次子嘉棣倒是柔弱些许,然而和嘉桂相比,他是另一路的邪性。他倒是自幼没有舞枪弄棒的嗜好,然而艺术之火在他那白条鸡一般的躯体内常年燃烧,不是今天要学绘画,就是明天要学音乐,好容易把画笔和乐器一起放下了,他扛着一张愁眉苦脸,又开始作诗,并且养了一头乌黑长发,看背影像个窈窕的大姑娘,论体态,绝不次于白家的凤瑶;看正面,却是蓄了一捻山羊胡须,稀稀疏疏的几根须毛还被他染成了黄绿二色。和他大哥万嘉桂一样,万二公子嘉棣也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好汉,近一年他跑去了上海,和一帮拍电影的风流男女混在了一起,大概是挣到了钱,有吃有喝的缘故,竟是连着几个月也不往家里写一封信,也不怕他的爹娘惦记他。

    万老爷如今对次子彻底失望,所以把全副心思都放在了长子身上。他是关门做寓公的富贵闲人,对于天下大势几乎是一无所知,长子带的哪路兵,打的谁家旗,他也是全然不晓得。所以倭瓜成精一般地横挪出了家门,他顶风冒雪地四处奔波,每当在汽车里冻得死去活来之时,他就慨叹一声,感觉自己也算是对得起白家的丫头了。如果不是惦记着那个丫头在文县孤苦,他老人家何至于遭这份洋罪?

    万老爷奔波忙碌,姑且不提,只说凤瑶在文县教了一月有余的英文,很快便通晓了教员之道,站在讲台上也不忸怩了,下了讲台,也能落落大方地和学生们谈笑几句。女中的学生们,从年纪而论,比凤瑶小不了几岁,正处在青春年华,一个个又有几分知识,所以格外地喜爱谈天说地。有时候茉喜站在宿舍门口往远看,隔着操场能一直看到教室门口。望着凤瑶被那帮女学生团团地簇拥着脱不开身,她心里就酸溜溜的不舒服,心想她在家笨手笨脚的,出门连个箱子都看不住,到这儿反倒成了香饽饽了!

    思及至此,她扭头回了屋。屋里靠门的墙边摆着个小火炉子,本来的作用是冬天取暖,但是也能用来烧水煮粥。膳堂的伙食近来是越来越差劲了,所以有不少教员都关门开了小灶。茉喜也不例外。炉子上的小铁锅,是她出门借来的——也不知道她是向谁借的,反正她无中生有,千手观音一般,总能往家里弄些不要钱而又很有用的零零碎碎。日子久了,凤瑶几乎有些害怕,夜里悄悄地问她:“你没偷人家的东西吧?”

    茉喜侧身面对着她,很痛快地一摇头,“没有,你少冤枉我!”

    凤瑶抬手给她掖了掖后脖颈的被角,“钱这东西,多有多的花法,少有少的花法,我现在自力更生,心里倒是很踏实。”

    茉喜往被窝里缩了缩,心想兔子不吃窝边草,我疯了,偷这学校里的东西?万一被发现了,还不得让校长撵出去?

    但是茉喜的话也是半真半假,窝边草她是没吃,窝外的草她可是能啃一口就啃一口,比如此刻小铁锅里咕嘟嘟炖着的肉汤。凤瑶三天前得了十五块钱的薪水,钱到手后,她先取出了五块钱还给了莫佩兰——这个月还五块,下个月再还五块,不就无债一身轻了?

    然而十块钱又不是很够两个姑娘花一个月。于是茉喜今天去集市上割肉,便是买了一块,又偷了一块。她手快,胆又大,在肉案子面前站住了,她对着一块肉开始挑三拣四,不是嫌这肥就是嫌那瘦,卖肉的屠户倒是脾气好,依着她的指挥将那肉切了又切,结果在上秤称分量的时候,茉喜眼睛盯着秤杆子,同时一只手在肉案子上闪电般地一划,一下子就将一块大肥膘划进了自己的篮子里。

    秤上的肉有肥有瘦,是给凤瑶吃的,偷来的大肥膘白花花,是给她自己吃的。凤瑶嘴刁,宁可茹素也不吃肥肉,但是茉喜不挑剔,只要是肉,她就爱吃。

    这时眼看凤瑶要穿过操场走回宿舍了,茉喜赌气掀开锅盖,用筷子夹了一块五花三层的好肉,也不嫌烫,直接往嘴里一塞。及至三嚼两嚼地咽了肉,她又有些后悔,认为自己不该和凤瑶抢嘴吃。凤瑶那十五块钱不是好赚的,她每天都得吃粉笔灰,并且傍晚回来的时候,总是累得声音嘶哑。

    未等茉喜后悔完毕,凤瑶已经推门进了屋。进屋之后深吸了一口气,凤瑶转身把书放到了床上,然后对着茉喜笑道:“真香。”

    茉喜飞快地一舔嘴唇,然后说道:“我去膳堂买些米饭回来,咱俩今晚就吃汤泡饭,还有肉。”说完这话,她回头向窗外望了望,然后压低声音问道:“那个密斯莫,没再缠你吧?”

    凤瑶做了个嫌恶的表情,然后摇了摇头——莫佩兰自从借给了她们十块钱之后,对待凤瑶是日益亲密友爱,那一夜她说自己做了噩梦不敢独睡,硬是披着棉袄过来,把凤瑶叫了过去作陪。结果凤瑶第二天早早地就回了来,进门之后第一件事是拿起毛巾狠狠地擦脸。茉喜见她行为有异,睡眼蒙眬地起身一问,这才得知莫佩兰昨夜对凤瑶倾吐衷肠,说是她被密斯孙那个爱慕名利的虚荣女子欺骗了感情,一直痛不欲生,直到见了凤瑶,才感觉自己又遇到了新的安琪儿。换言之,她很有意与凤瑶开始一场同性恋爱。而在一番表白之后,她又搂着凤瑶,在凤瑶的脸蛋上亲了几口。

    凤瑶非常的窘,又不好意思翻脸,只得忍受了她那几个响亮的大吻。天刚亮她便仓皇地逃了回来,进门之后见了茉喜,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茉喜当这是个笑话,什么时候想起来,什么时候都想笑。但笑归笑,她并没有袖手旁观的意思。到了第二天夜里,密斯莫又来了,这回未等她开口,茉喜披着衣裳起了身,“莫先生,你又做噩梦了吗?不怕的,今晚换我陪你。”

    然后不顾凤瑶伸手拽她,她很主动地推着密斯莫走了。又因她在晚饭时吃了许多自炒的豆子,所以自打进了密斯莫的热被窝,她便如同胯下夹了一挺机关枪一般,一夜屁声不绝,并且还是连珠炮式的打法,直逼得密斯莫夜不能寐、长吁短叹。好容易她背对着茉喜略微有一点困意了,茉喜猛一翻身,一腿砸上了她的腰,吓得她小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这夜过后,莫佩兰又来找了凤瑶几次,然而不知怎么搞的,每次带走的都是茉喜。三番五次地失败过后,莫佩兰一时间是不敢来了。

    茉喜端了两只粗瓷大碗出门,不过片刻的工夫,便端回了两大碗米饭——凤瑶吃小半碗,她吃一碗半。

    然后两个人坐了小板凳,围着火炉掀了锅盖,在腾腾的热气中开始享用这一顿油水丰厚的晚餐。晚餐是猪肉炖白菜,凤瑶专挑白菜吃,茉喜没言语,知道凤瑶是想把肉留给自己。

    于是她伸了筷子,挑那略瘦些的肉片往凤瑶碗里夹。

    凤瑶端了碗往后躲,“我爱吃白菜,白菜里有维他命c。”

    她躲得没有茉喜夹得快。等到肉片落进凤瑶碗里了,茉喜收回筷子一唆筷子头,心里很安然。

    凤瑶吃得少,速度也就快。提前放下碗筷起了身,她走到窗台边,端了茶杯想要喝水。然而一口水刚进了嘴,玻璃窗户骤然有了响动,是被人突然从外面敲了一下。

    凤瑶吓了一大跳,茉喜则是以为莫佩兰卷土重来。两人一个扭头一个抬头往窗外看,在冬日黯淡的暮色之中,她们却是一起看到了一张青年男子的面孔。

    平心而论,这男子生得相貌周正,若不是油头粉面的程度太过了一点,那么基本可以算作一位马马虎虎的美男子。隔着玻璃窗对着凤瑶一笑,他抬手又是一敲玻璃,“密斯白!我可以进来吗?”

    茉喜不认识他,也知道凤瑶不是爱和男子扯皮的性情,故而莫名其妙地也站起了身。凤瑶脸色变了变,不是变红,而是变白。站在原地思索了一瞬,她随即转身推开了房门,一步迈到了门外的冷风地里,客客气气地说道:“冯先生,您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?”

    男子——冯先生——穿着一身很利落的青缎子面皮袍,乍一看真堪称是长身玉立。对着凤瑶微微一笑,他开口答道:“今天下午在教室里听了密斯白的英文课,感觉密斯白的学问真是一等一的好,在下钦佩得很,所以就冒昧地登了门,想要和密斯白一起探讨探讨学问,不知道密斯白可肯赐教哇?”

    凤瑶不假思索地摇了头,与此同时,茉喜听外头这人语气不对,竟是个要进屋子的势头,便放下碗筷,一边咀嚼一边也走了出来。而冯先生冷不防见屋里又走出个小姑娘,不由得对茉喜定睛细瞧了一番——待看清了茉喜的眉目脸蛋之后,冯先生又笑了,“早就听说密斯白这里还有一位小妹妹,想必就是这位姑娘吧?”

    茉喜警惕地看着冯先生,不说是也不说不是。而凤瑶这时微微侧了身,对着茉喜低声说道:“冯先生是校长先生的弟弟。”

    茉喜依然没言语,一双眼睛精光四射地紧盯着冯先生看。她眼睛厉害,看冯先生的时候,她不看衣裳不看面貌,直接往对方骨子里狠瞧。瞧过之后她垂了眼帘,感觉这姓冯的不好,不正气,一双眼睛里有光浮动,不像个正正经经的男子汉。

    “我们还没吃完饭呢……”她低头嘀咕,“天也黑了,点灯看书累眼睛,要谈学问明天再谈吧。”

    凤瑶立刻也点了头,不说话,只点头。

    冯先生倒是没有死缠烂打,彬彬有礼地对着凤瑶和茉喜一点头,他和颜悦色地告了辞,临别时又道:“密斯白,我们明天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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