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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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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了更好地向观众们推广《诛仙》,林忆先推出的是《诛仙》的小说版。林忆首发是在龙腾娱乐的官方网站上,允许别的网站转载,但是会晚上一天,而且《诛仙》小说是挂在林忆的名下,所以在龙腾娱乐官网上一经推出,就首先吸引住了林忆的粉丝们的视线。然后林忆的粉丝就自发为林忆的《诛仙》做起了宣传“林忆又有新作品面世了”,再加上龙腾娱乐的官方宣传,《诛仙》小说推出的第二天就位居热搜榜第一名,把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这一篇小说上面,仅仅一天的时间,《诛仙》就火了。林忆仍然是和第一天一样,每天上传《诛仙》的三章。如果说一开始人们是因为林忆的名气,所以关注《诛仙》,那么真正看了《诛仙》以后,毫无疑问真正吸引观众的完完全全是因为《诛仙》小说本身的吸引力了。《诛仙》这部小说一经问世,就引发了阅读狂潮,细腻的人物刻画和宏大的战斗场面,很多读者都希望林忆将其拍成电视剧,不过他们小看了林忆的野心,林忆真正想将《诛仙》拍成的是电影,进行全球放映,一部不行,两部、三部,林忆的目标就是将《诛仙》完整地呈现在全世界的大荧幕上。而林忆在每天的上传《诛仙》外,开始为《诛仙》电影寻找合适的演员了,并且进行一些前期筹备工作。而《诛仙》小说在林忆不知道的情况下,也引发了一场评论狂潮。因为林忆太低估了《诛仙》的威力,也高估了这个世界仙侠文化的接受程度,所以林忆不知道他到底为这个世界带了什么!太多的人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之心,迫不及待地要表达一些什么,所以《诛仙》铺天盖地的评论狂潮就这样形成了。一位网友这样说《诛仙》,3天前看到《诛仙》,竟觉得无法放手,连续看了17个小时,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,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:“我不愿!”突然,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,在命运面前,人真的有选择吗?《诛仙》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。序章中说: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诌狗!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!”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,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,长生不死的“仙”!谁能成仙,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,夺万物之造化,必为天地所不容,遭天劫而灰飞烟灭;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,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。剑名“诛仙”,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,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,却无人知其来历;剑身似石,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?剑是仙家利器、伏魔法宝,却为何名“诛仙”,不称“诛魔”呢?在“诛仙”面前,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,既然有此剑,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,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散了。在我看来,“诛仙”不是人造之物,而是天地所生,授于凡人;其使命不是伏魔,而正是诛仙。谁能成仙,谁能长生不死,谁能上窥天道,挑战天地的权威,超脱命运的摆布,必被“诛仙”诛之。也就是说,“诛仙”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,就是天劫。书名《诛仙》,不仅是指一把古剑,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。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,普智、万剑一、鬼王,还有张小凡,他们注定命运悲惨;普智是得道高僧,一生都在为善,却在满手血腥、悔恨愧疚中死去,德行道行付诸东流,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,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,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。万剑一一世英雄,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,却无人为他说话,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,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。鬼王真情真性、雄才大略,却注定丧妻丧女(周一仙语),一生孤独,妻为碧瑶而死,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,看来鬼王必会成魔,不得善终。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,只有他将佛、道、魔集于一身,得窥天书,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,可是,因其倔强而得佛,致父母惨死,因其恋旧而入魔,致众叛亲离,因其纯善而学道,致爱人长眠。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,他只愿平平凡凡,却被命运玩弄,何为苦,这就是苦,何为不公,这就是不公。既然天地不仁,所以决定抗争!四人中,唯有小凡可成仙,所以“诛仙”必诛小凡。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、诛杀小凡呢?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,陆持天玡,林持诛仙,诛小凡于青云山。陆雪琪,本是九天仙子,嫡落凡尘。在天帝宝库前,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,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,可是,她的脸上,竟没有一丝的伤怀,没有一丝的恐惧。在鬼厉,不,是在当年的张小凡面前,她忽然笑了。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,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,她的唇轻轻开合,凝望着身边的人。有四个字,穿过了风声,穿过了鲜血,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,在十年间轻轻徘徊,然后,萦绕在他的耳边,回荡在他的深心。“你,回来吧……”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,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,她说:“如果可能,我情愿放弃一切,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。”在青云山上,她霍然转过身去,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,向著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,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,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!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?黄清殿上,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:“我不愿”,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。这样的女孩,怎可以舍却,怎可以放弃。然而,不愿,能不为么!天玡与噬魂,本来就是死敌,八百年前是,八百年后也是,这是它们的宿命。她可以为他去死,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,终于要挥起天玡,也许也是为了他。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。林惊羽,青云门的俊秀,万剑一的传人,绝世资质,重情重意。张小凡真正的兄弟,不管他是魔,还是仙,“即使将来性命相搏,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!”这才是真正的男儿,真正的朋友。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,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,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,《诛仙》由此开始。开来最终能拿起“诛仙”,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。我不知道林忆(或者说命运)会如何安排,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、道、魔而成仙,但他也一定会入魔,迷失本心,不是因为自己,而是为了别人。“什么正道?什么正义?你们从来都是骗我。我一生苦苦支撑,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,可是,我算什么……”,由他的爱人,他的兄弟拿起天玡、诛仙,为爱人所诛,为兄弟所诛,对他来说,未必不是一种解脱。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,人欲成仙,天必诛之。还有一个人,不得不说,碧瑶。她是个很纯粹的人,为爱的人生,为爱的人死,永远那么美丽,不带一点怨气。我猜测,碧瑶必定会醒,但又必定会死,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,而死在父亲手里。九幽阴灵,诸天神魔,以我血躯,奉为牺牲……三生七世。永坠阎罗,只为情故,虽死不悔。她无怨也不悔,在所有人中,她是最幸福的一个。突然感到悲哀,为了诛仙,为了小凡,为了雪琪,为了碧瑶,为了惊羽,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,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。我们终究只是刍狗而已。还有的读者比较诗意:胸口的那颗朱砂痣,夜半的一缕明月光—感悟《诛仙》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,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,我决不会想到去看《诛仙》。《诛仙》——林忆的玄幻(或者说仙侠)类巨作,凭着奇瑰的想像,宏伟的气势,雅致的语言,一下就吸引住了我。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,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!其中有情有义: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却隐藏着背叛,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;其中有佛有魔: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,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!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、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?谁能从”万人往”潇洒无伦、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,那哽咽的半分啜泣?林忆的笔,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,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;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,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,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,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。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,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,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。如果只是一个祸起-学艺-复仇的简单故事,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!《诛仙》的高明处便在于,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”恶善神魔交替”一番俗套和庄子”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。苦苦追寻的真相,一朝揭开,却原来,造化弄人啊!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,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。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,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,沸腾着几许仇怨!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、佛道两家的隔阂,就是青云门中,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。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,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?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,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?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”噬血珠”和佛门神功”大梵般若”,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?可是,命运里没有”如果”。都说道心如水,佛法慈悲,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、也决不放过。漫天芒落如雨,天地何等肃杀;诛仙剑下,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!人生一世,因缘宿命,冤冤相报;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,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,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。张小凡本是无辜,也要为环环相

    扣的宿业偿还。神佛真是无情物吗?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,绝不容情,铺天盖地,当头压来,压来~~~~命运,岂能改变?!可是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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